考试介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开考一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才能正式执业。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6月报名,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表。
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一寸近照5张(近期)。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考试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流程
目前绝大部分省市都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通常都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然后将该报名表打印盖章后,附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资料在指定时间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工作,考前一般在网上直接打印准考证,部分地区去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经济》三个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部分考生须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在专用答题卡上指定区域作答,客观题部分考生须用2B铅笔在同一份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前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上的注意事项。
2、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不少考生常常忽略此点,比如说将第二题的答案填在题的空白处。出现上述情况,严格来上讲应以零分计。
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当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看相关办证事宜。
报名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船山大道41号精钟精英城1317室
:18007470650
联系人:颜老师
一级建造师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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